顺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 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备注 (是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 |
1 | 对肥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监督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门店) | 重点检查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的产品中有效成分含 量不足、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
2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否 |
2 | 对农药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 | 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禁用农药,以及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合格等违法行为 | 2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3 | 动物防疫活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四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养殖场(户) |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进行防疫监督管理 | 2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否 |
4 | 对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公布)第三十一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所场所 | 是否具备《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 5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否 |
5 | 对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2.《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畜禽定点屠宰场 | 是否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五条规定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 | 10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6 | 对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十一条 2.《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 、第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四条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门店 | 是否遵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5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7 | 对饲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十一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2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号修订)第十五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经营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5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8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
9 | 对进口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单位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第三条 5.《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否 | ||||||
10 | 对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的监督检查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六条 4.《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否 | ||||||
11 |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行为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九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八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店) |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未备案种子等违法行为 | 2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12 |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和监督抽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四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养殖场(户) |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关于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是否销售的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是否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 | 20% |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12次。(不含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2025年1-12月 | 是 |
13 | 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一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二条 3.《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否 |